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法院全集约送达项目
录音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
1.磋商条件
本磋商项目****************法院全集约送达项目录音设备采购已由 **************** 批准,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,出资比例为***% ,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。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,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。
2.项目概况与项目内容
2.1采购内容:录音设备1套,包括但不局限于采购、调试、安装和维修服务等一切内容,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。
2.2供货安装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**日内供货安装完毕;
2.3供货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;
2.4质量要求: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;
2.5标段划分:本次磋商分为一个标段。
3.供应商资格要求
3.1供应商信誉良好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。
3.2信誉要求:在“信用中国”(***.***********.***.**)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,在中国政府采购网(***.****.***.**)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,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。
3.3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3.4不接受联合体磋商;不得转包分包。
3.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。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,不得参加采购活动: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、邮政员工持股(限非上市公司),以个人身份(组织委派的除外)担任法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、监事的企业,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。
4.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
4.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,请于***4年**月**日至***4年**月**日,每日9:00时至11:30时,14:00时至**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(**单面复印)1套到邢台市襄都区开元生活广场C座*****室领取磋商文件(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,不予受理)
1)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;
2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;
4.2 磋商文件5**元/份,售后不退。
5. 响应文件的递交
5.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响应截止时间,下同)为***4年**月**日**:**时,地点为****************南*楼会议室。
5.2 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将予以拒收。
6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。
7.联系方式
采购人: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
地 址: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***号
联系人:***
电 话:****-*******
代理机构: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
地 址: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***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**层
联 系 人:王雪峰、窦炳超
电 话:19831128068、18032958272
电 子 邮 箱:rhah0319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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